县人民政府县长、副县长工作分工 刘绍安 县委副书记、县长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;分管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监察局、审计局、阳宗海旅游度假区管委会;联系昆明柴石滩地区水资源管理局、县武装部。电话:7527666 陈国惠 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 协助县长抓好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;分管县财政局、发展和改革局、国土资源局、统计局、规划局、信息产业办、阳光政务工作,欧博联系县国税局、地税局、金融保险系统、工商局、工商联、昆明滇中粮食贸易有限公司。电话:7529356 李 鸿 县委常委、副县长 分管县农业局、林业局、水务局、科技局、扶贫办、畜牧局、农机局、移民办;联系县气象局、烟草公司、科协。电话:7541649 王 键 副县长 分管县旅游局、民政局、残联、供销社、建设局、交通局;联系文明办、文联、驻宜部队、公积金管理中心、邮政局、电信局、移动公司、联通公司、宜良地方公路管理段。电话:7523266 丁 华 副县长 分管县公安局、司法局、法制办、民族宗教局、信访局、安监局、便民服务中心,皇冠联系县法院、检察院。电话:7522466 何健升 副县长 分管县经贸局、环保局、煤炭局、防震减灾局、教育局、卫生局、计生局、文体局、广电局、档案局、爱卫办、县房地产公司、金胤物资责任有限公司;联系驻宜中央、省专厂矿、煤炭、昆铁宜良站、质监局、电力公司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总工会、团县委、妇联。电话:7526788 嵩明县 县委常委分工情况 李勇毅 县委书记 主持县委全面工作。兼任县委党校校长。联系县人大常委会。电话:7910866 张正平 县委副书记、县长 兼任县行政学校校长。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。负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、县政府办、县政府法制办、县财政局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县监察局、县审计局。电话:7910266 姚富正 县委副书记 协助县委书记工作。负责县委日常工作。受书记委托负责有关工作。分管农业农村工作。分管县委办、统战、政研、督查、信访、机要、保密工作。联系县政协。电话:7910628 潘锐云 县委常委、县纪委书记 负责县纪委工作。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电话:7911157 李建安 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 负责县政法委工作(含610办公室、维稳办)。分管公安、检察、法院、司法工作。电话:7919678 陈振德 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。主要分管城口工作。具体分管县规划建设局、县交通局、县开发委、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嵩明分局、县环保局、县房改办、县人防办、县防震减灾局。协助县长分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。联系县人大常委会、县政协;联系县工商局、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。电话:7911148 李自金 县委常委、宣传部长 负责县委宣传部工作。分管新闻、精神文明建设、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、工商联工作。联系科技、教育、文体、卫生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。电话:7920689 徐正林 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长 负责县委组织部工作。分管县委老干局、县直机关工委、县党史研究室。电话:7916666 李俊彪 县委常委、副县长 协助县长分管发改和经贸口工作。具体分管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、县投资和经济促进局、县统计局、县体改办、外事和接待工作。协助县长分管县政府办、县政府法制办、县监察局、县审计局。电话:7911149 孙启亮 县委常委、人武部政委 负责县人民武装部工作。电话:4760632 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张正平 县委副书记、县长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。负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、县政府办、县政府法制办、县财政局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县监察局、县审计局。电话:7910266 陈振德 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。主要分管城口工作。具体分管县规划建设局、县交通局、县开发委、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嵩明分局、县环保局、县房改办、县人防办、县防震减灾局。协助县长分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。联系县人大常委会、县政协;联系县工商局、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。电话:7911148 李俊彪 副县长 分管发改和经贸口工作。具体分管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、县投资和经济促进局、县统计局、县体改办、外事和接待工作。协助县长分管县政府办、县政府法制办、县监察局、县审计局。电话:7911149 马正权 副县长 主要分管农口工作。具体分管县农业局、县林业局、县水务局、县粮食局、县滇池管理局、县扶贫开发办、县烤烟生产办、县农业结构调整办、县供销联社、县农机局、县畜牧局。联系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县气象局、县烟草公司。电话:7911151 郝长生 副县长、公安局长 主要分管政法口工作。具体分管县公安局、县司法局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、县信访局。联系县人武部、县法院、县检察院、驻嵩部队和武警部队。电话:7911147 龙进波 副县长 主要分管财税金融口工作。具体分管县民政局、县科技局、县残疾人联合会、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、县政府采购办。协助县长分管县财政局。联系县国税局、县地税局、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嵩明县管理部、县工商联、县科协、县邮政局、县电信局、县移动公司、县联通公司、县铁通公司;联系金融和保险部门;联系省、市驻嵩单位;电话:7910660 魏 萍 副县长 主要分管社会事业口工作。具体分管县教育局、县文化体育局、县卫生局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、县广播电视局、县档案局、县史志办。联系县工会、团县委、县妇联、县文明办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嵩明分局。电话:7911146 李富华 调研员 完成县长交办的专项工作。电话:7913483 (责任编辑:) |